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5]387号)文件精神,严格实验室管理规程,排查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开学前我校将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段
1
、8月10日—8月20日,中心自查。
2
、8月20日—8月25日,中心整改。
二、检查内容
1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各系部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实验室失窃、爆炸、失火和剧毒、致病微生物泄露、扩散的应急处置预案,有条件的院系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演练。
2
、加强安全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明确第一责任人。
3
、全面排查加强重点安全部位的安全防范。定期不定期排查实验室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做到专室、专柜储存,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严格领用手续,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
4
、加强安全教育,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要以省委“三查三保”活动为动力,按照省政府安委会“査尽责、除隐患、报安全”活动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5
、在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同时,开学前要对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到位,确保实验室开学后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三、工作要求
1
、认真对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2
、自查报告的具体内容,应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从制度建设、管理监督、安全环境、隐患排查、安全教育、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
3
、各院系需指定一位专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名单随自查报告一起报送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
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是今年省教育厅重点督办的工作之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这次检查,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提前做好实地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